维权举报遭判刑,最终无罪释放的事件
因多次向政府和相关机构反映其家人承包的水塘垮塌问题,张某坤在获得赔偿后被判处敲诈勒索罪,刑期为三年,缓刑三年。经过上诉,该案被重新审理,张某坤最终被判无罪。张某坤生于1964年,原籍湖南浏阳,后定居长沙。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浏阳市永和镇的污染举报进行检查,张某坤反映的情况包括猪场的环境破坏和碎石厂的采石引发的山体与土地问题。此举报被交由镇政府处理,副镇长建议企业与张某坤核实情况,随后新联碎石厂的一位负责人找到他,张某坤报警。
在此之后,张某坤继续向相关部门反映他兄弟承包的水塘垮塌问题。最终在2019年3月,新联碎石厂与张某坤及其兄弟达成协议,约定支付7万元并每月支付1000元,条件是他们不得再举报或干扰厂方。协议生效后,张某坤收到了相应的款项。2021年4月,新联碎石厂停止支付每月款项,张某坤于当年10月因涉嫌敲诈被立案。 龙8头号玩家
原审法院认为张某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投诉行为对新联碎石厂进行威胁,但张某坤坚持其举报是合法的,未对厂方进行直接威胁。法院认为他的举报权受法律保护,且纪委指出张某坤举报的问题并不超出法律范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重审时认为,张某坤的信访行为并不构成非法,反而是在捍卫自身和公共环境的合法权益。尽管有证人称张某坤多次上访,但缺乏实质证据证明其行为属于恶意举报。最终,长沙中院判决张某坤无罪。
此案的辩护律师是来自北京的刘彦成律师,他在接受案件时认为张某坤的协议是在合法程序下签署的,且长期坚持不认罪。收到无罪判决时,张某坤表示感谢并满怀激动,终于为自己正名。 龙8头号玩家